攀枝花学院

实验中心201811

关于成立公共实验教学中心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通知

为了加强中心对教学工作和实验室的宏观管理,构建一个科学的管理体系,更好地处理教学规模与教学质量的关系,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促进各教学环节的实施,根据学校要求,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基础上,中心决定成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并按照数据库模式进行管理。

一、教学指导分委会成员构成

 长:中心主任

副组长:中心副主任、书记

 员: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科研科科长、学科带头人、教授、校级“金教鞭”奖获得者、教学效果特别优秀的其他教师。

教学指导分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科,教学科研科科长负责日常事务。开展教学指导分委会工作时,教学科研科根据工作内容和性质从教学指导分委会成员数据库中抽取相关成员,研究并完成相应工作。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制定中心有关教学、实验技术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政策、规划。

2、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就中心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重要问题进行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学院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3、研究教学、实验技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中心学科、课程、教材、实验室、现代教育技术、师资队伍等教学基本建设。

4、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有关要求,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加强对人才培养大纲、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研究,参与教研教改、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结题审查、评估及教学成果奖等评审,指导中心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估。

5、搜集有关教学、实验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信息、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教学、实验技术及教务管理工作,指导教学、实验室管理部门开展教学管理、实验室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

6、沟通信息,交流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宣传推广教学研究成果。

7、负责组织开展中心各类教学环节、实验技术环节的检查、督促。

8、负责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水平评价。

9、完成中心委托的其它工作。

(以下为空白)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

二○一八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学指导  分委员会  

抄送:教务处

发送:各科室,全体教师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办公室              2018311日印发

攀枝花学院 产教融合发展部(公共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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