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三废处理办法

为了保护校园优美,清洁的自然环境及实验人员的身心健康,减少三废排放对大气造成的严重污染,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在依照国家环保有关法规的前提下,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处理措施:

1、    新建中心实验室均备有良好的通风、排水设施,要求学

生在实验过程中应尽量在通风橱或通风柜中进行,并及时打开送风风机,排出废气以保持室内空气畅通。

2、对于普通的酸碱废液,集中回收,简单的中和处理,然

后排放。

3、对于易燃,易爆的无机金属或非金属药品,应尽量减少使用量,剩余药品不宜直接倒入下水道或废液缸,应该倒入规定的试剂瓶以便于回收再利用;对于极易引起中毒的重金属盐,剩余药品不应直接倒入下水道以防二次污染,应该盛放在指定的废液缸中,等待集中处理。

4、对于大多数有机药品、试剂均为易燃、有毒物品,为了有效减少有机实验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危害,因此选择实验时结合中心学生实际情况,选做产率较高且又能培养学生较强的动手能力,同时危害性又不太大的实验。所有有机实验均在通风橱或通风柜内进行并及时打开排风机排出反应过程中放出的有害气体。对于反应剩余物中的有机溶剂,能回收再利用的应倒入指定的回收溶剂瓶中集中回收,统一进行重蒸后再利用;不能再利用的,集中回收处理。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

2019.03

攀枝花学院 产教融合发展部(公共实验中心)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  ICP备案号: 蜀ICP备05017906号-1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