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学院

实验中心201808

关于发布实验指导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工作细则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科室:

根据攀学院〔2017109号文《攀枝花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攀学院〔201791号文《攀枝花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办法》、攀学院〔2017108号文《攀枝花学院实验室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实验中心〔201805号文《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实验指导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特制定《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指导教师工作细则》和《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人员工作细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指导教师工作细则

2.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人员工作细则

(以下为空白)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

二○一八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  工作职责

抄送:教务处,

发送:各科室,全体教师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办公室              2018310日印发


附件1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指导教师工作细则

1、按时行课,不得随意调换课,有特殊原因需要调课的需经实验中心及相关学院分管领导签字。

2、实验指导教师上实验课前,须进实验室进行现场备课,包括试剂的配制,仪器设备的熟悉和调试等,并在实验室记录本上进行备课登记;新实验项目(指导老师第一次指导的实验项目)必须在课前完成项目试做,并在实验室记录本上做好相应的试做记录,以保证上课质量。

3、教学过程严谨,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区域,不得进行接打电话、玩手机和闲聊等非教学行为。

4、实验中要随时关注学生实验进展,及时发现实验问题并进行指导。学生实验完成后要严格检查实验数据,并在原始数据记录纸上签字后方可让学生离开。

5、完成实验课指导后必须安排值日生进行卫生清理,协助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完善实验室教学工作记录本的相关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认真完成实验大纲的编写,实验项目开设合理并紧密结合实验室现状条件,格式规范。积极进行新的实验项目研发,积极参与实验教学改革。

7、在学期最后一周完成下学期实验课准备计划的提交,经学院汇总提交公共实验中心,以方便公共实验中心及时完成耗材采购及试剂准备。

8、认真及时批改学生实验报告,报告批改必须有批改痕迹:打分、指出对错、签名和日期等。

9、按时完成实验教学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附件2

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人员工作细则

1、工作纪律。按时出勤,无故不得缺勤、早退,有事需向实验室主任请假;请假超过2天还须向中心主任请假;无故离岗超过1周者,由办公室上报学校人事处备案。上班期间不得做娱乐性活动。晚上或周末值班时,通过安排调休解决休息问题。

2、实验室日常设备与安全卫生管理。平时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规范、有效管理,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水、防火、防盗、防破坏、危险品管理等工作,经常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的整洁。定期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安全器材进行维护、维修、保养,对耗材进行清理。按时完成中心的各项临时任务。

3、实验室日常信息资料管理。认真收集、整理实验室工作的基本信息,按要求报送有关资料、报表,定期归纳整理档案资料。

4.实验技术研究与改革。认真学习、研究仪器设备功能,了解兄弟单位同类仪器设备情况,了解最新动态,积极开发实验项目和检测项目。认真学习所辖实验室开展的实验项目,做到能熟练操作。积极申报、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5、实验仪器设备与耗材的准备。开课前,应该根据实验指导书或实验指导教师提供的清单准备好实验仪器设备与耗材,为实验指导教师现场备课做好准备,方便指导教师操作仪器设备及取放耗材。

6、协助备课。开课前,应协助实验指导教师完成现场备课,解答疑问,指导操作;检查实验指导教师在实验室记录本上的备课登记情况,检查实验指导教师在实验室记录本上的试做记录情况。

7、上课期间的要求。上课前,应按时开启实验室门;实验课时间,必须在办公区域,以应对突发情况,协助实验指导老师指导实验,原则上不得将实验室钥匙交给实验指导老师。实验课后,应配合实验指导老师一起进行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并核实实验室教学工作记录本的登记情况。

8、开放实验。在仪器设备、时间、空间等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相关院系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毕业论文实验、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

9、对实验指导教师的指导与监督。针对实验教学不太熟悉的老师,应主动联系沟通,积极指导其提升实验教学水平;针对违反教学纪律、不按工作职责完成教学任务的个别教师,应及时上报中心和教务处,并通报教师所在院系,对隐瞒不报者,按规定进行处理。

10、期末工作。学期末,应按要求对实验室进行清理、检查,对档案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对下学期教学任务进行筹划。

攀枝花学院 产教融合发展部(公共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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